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审批存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226


学院 201 ( )号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审批存单

学生 ,性别: ,学号: ,专业班级: 。该生参加 类(文娱体艺活动、学科科技竞赛等) 校外活动,时间为 日至 日。本人经活动组织方同意参加并已签署《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外活动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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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201 ( )号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审批单

学生 ,性别: ,学号: ,专业班级: 。该生参加 类(文娱体艺活动、学科科技竞赛等) 校外活动,时间为 日至 日。本人已签署《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外活动学生安全责任书》,并报备活动校内组织单位和二级学院。

带队教师签字:   组织方单位(部门)领导意见:

学院保险专员核查投保信息签字:

学工办主任意见:     学院党总支书记意见:

辅导员批假审核:

年 月 日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外活动学生安全责任书


校外活动类别: (文娱体艺活动、学科科技竞赛等)

校外活动名称:

参加时间: 日——

活动地点: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对活动安排及学校相关纪律要求了解清楚,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活动期间,本人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规定,严格遵守活动要求。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活动期间,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活动所在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活动期间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或带队教师要求造成个人或他人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并接受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理;

5.因隐瞒个人既往病史或重大疾病的情况,造成个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6.本人已告知家长参与活动的相关情况,家长对责任书内容知晓且无异议。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上述内容和要求均无异议。



学 院:

专业班级: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