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4-07-04浏览次数:3866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全校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承认并遵守全国学联和陕西省学联的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大力倡导学生科技文化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科技成果转化。

(三)紧扣时代脉搏,组织和引导广大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和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同学树立自信、自立、自强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而服务。努力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及学联交给的任务。

(四)积极引导学生关心学校事务,推动学校地建设、改革和发展。

(五)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教职工之间的了解、交流、增强我校学生与兄弟院校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具有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承认本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三)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法规;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行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维护本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八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在本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拓宽学院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道,是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通过本会行使民主权力。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二)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大会由主席团成员负责召集。

(三)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分配应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根据学生会章程提出,代表由各学院学生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

(四)学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代表及学生通报,学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

第九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

(一)听取和审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四)就学生事务的某一方面提出议案。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六)接受学生代表提交的议案,转达学生对学校工作的建议。

第十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一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委员会

(一)校级学生委员会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全院学代会负责;院学生委员会委员由全院学代会会通过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代行其权力。

(二)学生委员会原则上由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各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构成,其中常务委员的比例根据各分院学生的总数比例产生。

第十二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组成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作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审议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的各部门负责人。

(三)监督学生会主席团及学生会各部的工作。

(四)定期听取学生会主席团关于工作情况的通报,认真检查学生会主席团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有关工作提出质询和建议,对学生会工作失误进行指正。

(五)广泛收集同学中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将合理部分反馈给学校有关部门并督促各部门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三条: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用户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可也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经学生会主席团候的人应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侯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系)团组织同意,由学院(系)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十五条: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四章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六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一)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不超过5人),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六个工作部门,各部门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

(三)由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同组成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对外代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

第十七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一)贯彻学代会精神,执行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二)召集学生委员会会议,主持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讨论、制定并执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三)根据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领导、监督和考核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

(四)向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给学生干部做工作鉴定,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学院学生分会。

(五)代表学生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筹备下一次学代会,并由主席向学代会做本学年工作报告。

(七)行使学代会和学委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八)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由学生代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成)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齐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第十八条:学生会各工作部门

(一)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分为:办公室、纪检部、外联部、文体部、宣传部、学习生活部。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协助主席团做好整个学生会的衔接工作,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情况。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人事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办公室负责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工作及学生相关重大活动。办公室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及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会的文件制度起草及发文.信息汇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收取的学生会各部门的计划与总结并完成学生会各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汇总。

纪检部:制定部门工作条例,完善对内、对外的纪律条例,加强请假制度的管理;制定干部考核的标准,准确记录各项会议、各类活动的干部出勤、到岗情况;由督查小组抽查各学院院学生分会例会干部工作笔记记录等情况,汇总上报,负责各项活动的纪检工作。

外联部:尽可能的发挥本部作用,与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为我校的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障活动物资的完善与到位。外联部代表学校与各大院校及与学校联系精密的单位保持及时的交流与沟通。

文体部:负责策划、组织、协调全院文艺体育竞技类活动;协办学院迎新会,元旦晚会等;并负责大小活动礼仪。致力营造“活跃,温馨,团结”的氛围,坚持以弘扬文艺和体育的精神为宗旨,促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全能学生干部。

宣传部:面向同学宣传学生会工作,增加学生会工作透明度,扩大学生会的影响力。为举办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制作板报海报。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内部建设活动。

学习生活部:负责收集广大同学在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主要是平时注意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并协商解决问题。不定期对学生生活的各方面进行调查,把学生对学校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校学生会各类比赛后勤工作维护同学们的基本利益,确保同学们生活惬意有序进行的基础上,努力使同学们的大学生活更为丰富多彩。

第五章 学院学生会

第十九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二十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校学生会与学院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召开,召开前须经由学院党总支批准、校学生会批复,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大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一) 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 -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民主选举产生,并征得学院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二) 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

(三) 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加强与校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四) 学院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五) 学院学生会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接受工作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的学院学生会限期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第二十一条:班学生委员会(简称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学生会在班上的基层组织,受学院学生会、学院党政和辅导员的多重领导。

(二)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及相应的委员组成,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并报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于校级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校级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系)团组织同意,由学院(系)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经学生会主席团候的人应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议程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地点: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彭晨

议程:

1、审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审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审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4、审议大会主席团名单

5、审议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6、审议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7、审议正式会议议程

8、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9、宣读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情况

10、校团委书记郑敏杰讲话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时间:2023年12月19日8:30

地点: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彭晨

议程:

1、播放高校贺信视频

2、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委书记致开幕词

4、陕西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团代表致辞

5、上届主席团代表作《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6、宣读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7、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委员

8、听取总监票人报告选举情况

9、审议通过《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0、审议通过《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版)的决议》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校党委的批复精神,制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一、本次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

二、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18名。委员候选人由上一届委员会酝酿,向大会组织建议,由大会主席团上报审批,通过后,方可选举。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差额3人。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者,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选举设总计票人和计票人,负责选票统计,接受监票人监督。

六、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七、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画“√”号,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选票盖有“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符号准确,字迹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视废票处理;如填写错误需要更换选票,应向大会工作人员示意后进行更换。

九、投票时按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取较高的前15名。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得票数相等且超过应选人数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十一、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生效。

十、述职评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高校学生会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适应学生会发展需要,全面从严治会,提升学生会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支持、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现结合我校学生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落实学校创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为基点,建立健全学生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监督的职能,深入推进学生会改革,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学生会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层层压实学生会成员管理,推动学生会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能定位。明确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要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要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2、践行服务宗旨。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学生会干部应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3、坚持从严治会。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4、加强队伍建设。学生会骨干应做到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5、落实改革监督。依据上级学联要求,统筹推进学生会改革,把握重点问题,抓实工作指导,促进作风转变,落实管理监督,不断推进学生会工作水平向前迈进,完善章程制度,继续实施主席团、部长定期述职考评制度,明确学生会成员选拔、培养、考核奖励及退出机制。充分实现学生组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使学生会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会、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四、述职评议考核评审

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院团委书记、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代表、学生会成员等,以学生代表为主。

五、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

重点聚焦本阶段学生会工作开展及成效,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内容。内容主要包括:

(一)思想政治态度情况

(二)道德品行评价情况

(三)个人学习发展情况

(四)工作取得成效情况

(五)纪律作风建设情况。

(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思路措施

六、述职评议考核方法步骤

(一)主席团述职评议考核

1.述职会由主席团成员述职、评审提问以及现场观众提问三部分组成。评分为百分制,评委(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书记、学生会秘书长、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代表、学生会成员等)根据述职人以上三项表现综合评分。

2.每位主席团成员将有3—5分钟时间对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并简单介绍下半学年工作要点,随后由评审针对述职内容进行提问。

3.观众提问环节,观众可根据整场述职情况,并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指定述职人回答。

(二)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

1.述职会由部门负责人述职、主席团提问两部分组成。评分为百分制,评委(主席团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代表)根据述职人以上三项表现综合评分。

2.每位部门负责人将有3—5分钟时间对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并简单介绍下半学年工作要点,随后由主席团针对述职内容进行提问。

七、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

1.综合评定考核等次。评审根据述职评议大会的现场表现情况,结合日常掌握工作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反馈及结果运用。及时将评定考核等次向本人反馈。评议考核结果将作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团内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上述评奖评优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个人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3.抓好整改落实。述职人员要按照自己查摆、评审点评、学生代表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改正问题,修正自身。

十一、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 sqxzsxxl@163.com 反映。